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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最想知道的是茶叶是由什么部门来评定的需要什么手续

你可以找一个专业的评茶员给你评定。由他给你出证明。

2,一个讲清朝末年山西商人在草原上做生意的小说说他和俄国做粮食茶

乔家大院
你好!问啥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我知道了,是大盛魁!里面的坏的俄国商人叫伊万

3,李某与其他人投资创办一家茶叶贸易公司李某主管公司投资人只负

是公司还是合伙?如果是合伙形式,李某没有与合伙人商量而进行的重要行为,产生的后果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在责任分担的时候多承担,如果是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李某作为主管只要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就不需要额外承担责任,从案情看,李某不需要赔偿
晕.共同承担.没有补偿.

4,有些茶企说自己在西湖龙井产区内有收购的茶园是真的吗

任何茶企在西湖龙井产区都是没有自己的茶园的,国家有规定,西湖龙井产区的茶园是属于茶农的,并且茶农也是无权转卖茶园的。茶企也是最多会有自己和茶农签订了收购合同的生产基地。你可以自己去龙井村或者梅家坞等地看看,茶园里是没有茶企的标志的。
你好!都假的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应该大部分公司都是认购一块地,然后今年这块地收到的茶叶就是这个公司的,然后有自己茶园的公司还是比较少,你觉得有需要的话,可以让他们带你实地参观。

5,领导还礼还了一盒过期茶叶请看详情乞答复

其实不用去猜测领导的用意,礼尚往来,人之常情,回赠你2001年的茶叶,可能他自己并知道,也有可能送你超价的陈年老茶也不一定。总之只有打开品尝后才知道。
用意是嫌你送的少,用好东西回你他心疼。
第一,你送的东西送完了!第二,可能是考验你!第三,那东西他自己不知道过期了!这些答案不一定对!我希望你不要把这件事情看的太重,不要去揣摩领导的心思!知道三国里面杨修是怎么死的吗?
他可能告诉你有的东西有保质期,有的没有,酒时间越长越好喝,而茶叶却不是,人在工作岗位上要踏踏实实的干才会越干越好,否则一事无成
用意是你过时了OUT!

6,成立农村茶叶合作社的流程及注意事项主要用于以后的发票开出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同时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准备其他登记文件;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  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按《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证件有:  (1)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③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④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  ⑤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⑥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  ⑧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⑨住所使用证明;  ⑩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你是哪里的?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7,这样解决贸易争端

友好协商和调解   友好协商就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通过内部互相友好协商,共同找到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使问题得到解决。一般说来,协商没有固定的程序和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各自具体的情况灵活掌握,而且协商的最大好处就是,社会影响面极小,对双方的商业信誉的损害程度可以达到最小,但是要求当事人在矛盾中寻找到共同利益,在关键问题坚持原则的基础上求得一定的妥协,尤其是将一些次要问题作为交换和退让的条件,以使问题妥善解决并使合同得到最终履行。   如果双方僵持不下,协商不成,在争议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将争议提交一个第三方或专门性的常设机构,由该机构从中斡旋协调,双方互谅互让,就所涉及的争议达到一致,以求得问题的解决。这就是调解。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几个要点:首先,当事人之间有纠纷或争议的事实存在但有调解的愿望;其次,解决纠纷的主体是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第三,解决纠纷的方式是说服和劝导。调解,因此能在当事人双方不伤和气的前提下,达成一个互谅互让的“双嬴”性协议而使争议得以圆满解决。调解近几年来得到较快的发展,一些专门调解机构应运而生,他们制定较为规范的调解规则,并聘请贸易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担任调解员,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专门从事调解工作。采用调解的争端解决方式,造成的社会影响,对双方的商业信誉的损害也相对较小,而且和友好协商相比,问题的解决更加规范,达成的协议也能使双方都比较认可和满意。但是无论协商还是调解的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无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能否遵守,完全取决于双方的商业信用,这也是二者的最大劣势。   友好协商和调解尽管不是当前解决争端的通行方式,但是其“影响小”的特点对于极力维护“诚信”形象的商业机构、公司企业具有较大的吸引力,而且也免去了诉诸其他解决途径的有关费用。所以,采用这两种争端解决方式日益受到欢迎,并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